监理安全承诺书
在生活中,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怎么写承诺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理安全承诺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监理安全承诺书1为切实把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实处,明确安全监理过程的责权关系,确保各项工程的生产安全。根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监理标准》的要求,特与项目部总监鉴定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全年安全工作考核的依据。
1、项目总监是项目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及管理负全责,并且在本管理范围内向公司第一责任人负责。
2、根据国家相关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标准,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监理规划、细则和相关制度并组织监理部进行实施。
3、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4、定期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5、定期向公司汇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搞好阶段性的安全监理工作的建议。
6、负责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学习,督促施工单位现场的各级安全生产教育。
7、确保项目监理部监理无过失安全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的目标。
8、奖惩办法:
(1)奖励;对年底经考核达到合格后奖励现金1000元,达到优秀的奖励现金20xx元。
(2)处罚;对年底经考核达不到合格处罚20xx元现金,并记录在案。
9、考核工作在当年12月底结束。
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总监:
20xx年月日
监理安全承诺书2(建设工程名称)的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监理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和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三、本工程使用或者安装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设备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单位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款的支付及竣工验收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四、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到形式,实施监理。
五、该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本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六、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七、监理单位负责在工程监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因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八、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安全承诺书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二)我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三)我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四)我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五)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六)实行监理工程师定期报告制度。监理单位每月向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治理防范措施;对重大风险源辨识论证、方案评审、条件验收等实行专项报告制度;监督管理小组随时对监理报告抽查复核。
(七)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应履行的职责。
(八)我单位承诺对在建工程监管未履职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2、检查过程中若发现监理单位在一年内未每月定期报告、资料抽查不合格、隐患无记录排查结果、专项方案未审查验收、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进1行验收的等未履职到位的情况第一次记不良行为记录2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行为记录4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3、对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职履责的按建质[20xx]124号及省住建厅黔建建通[20xx]409号,进行不良记录并按规定做作相应处罚。
监理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监理安全承诺书4现就我单位监理朝阳市铭泰钢结构有限公司1#加工车间工程 ……此处隐藏5450个字……style="text-align: right;"> 监理:
日期:年月日
监理安全承诺书12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本项目工作日的25%;
2.按规定配备监理人员;
3.检查制定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日志具体内容,写明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处理措施;
4.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项目总监是否现场带班;
5.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下达停工整改令,隐患排查有销案记录。
承诺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xx年xx月xx日
监理安全承诺书13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本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为该工程监理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负责督促整改,复查验收;
5、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身份证号:
注册职业资格:
注册执业证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监理安全承诺书14本人承诺,在xxxxx工程建设过程中,作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就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扬尘及环境整治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二、按规定到岗履职,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理责任,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确保人员及责任制落实到位。
三、制定《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履职。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理等工作重点纳入,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旁站监理。
四、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及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自觉接受所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六、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处置并做好救援善后工作,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
监理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安全承诺书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二)我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三)我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四)我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五)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六)实行监理工程师定期报告制度。监理单位每月向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治理防范措施;对重大风险源辨识论证、方案评审、条件验收等实行专项报告制度;监督管理小组随时对监理报告抽查复核。
(七)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应履行的职责。
(八)我单位承诺对在建工程监管未履职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2、检查过程中若发现监理单位在一年内未每月定期报告、资料抽查不合格、隐患无记录排查结果、专项方案未审查验收、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进1行验收的等未履职到位的情况第一次记不良行为记录2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行为记录4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3、对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职履责的按建质[20xx]124号及省住建厅黔建建通[20xx]409号,进行不良记录并按规定做作相应处罚。
监理单位(公章):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表人:xxx
电话: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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